泰州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效能监察系统运行实施办法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效能
监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杭州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效能监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3月22日
杭州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效能监测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市重大项目进展和重点任务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和《杭州市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工作任务效能监测系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建立杭州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效能监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沟通、商定加强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督促、检查的有关事项,协调有关工作,加强部门间的互相配合、支持,形成
监督检查的合力,推动全市重大项目进展和重点任务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组织结构
联席会议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考评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市纪委(市监察局)为牵头单位,分管副书记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办公室成员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处、市纪委(市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市发改委重点项目管理处、市建委建设工程管理处、市考评办目标管理处、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处组成(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1、联席会议每年年初、年中各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市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牵头单位可以临时召集召开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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