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
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和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要求,自2009年9月1日结合我院实际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
进一步推行了对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实践证明,我镇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促进全镇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有利于规范和加强农村医疗市场的管理,有利于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普及。今年我镇叶村村、石蹟村、正冲村、武陵村、光辉村实行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管理率达到60%以上。叶村村、深都村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其他行政村卫生室达到合格标准,到2010年全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严格标准,科学规划,规范卫生室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好“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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