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换届的简报 2
村级换届选举的程序
政府发布改选文件--成立改选委员会--选举村民代表--推荐支部候选人员(党员推荐,组织推荐,自荐)--支部初选(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政审(乡镇)--终选(党员参加)--支部成立,书记任村委会改选委员会主任--推荐村委候选人员(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村民联名推荐等)--初选--政审-终选(村民全体会议)--村委成立。
村委会的选举,是由一系列环节构成,就一个村的实际操作看,一般经过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步,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
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村委会的选举应当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领导、组织和主持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9人单数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乡镇街道指导各村结合实际进行选择。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由村基层党组织主持,村民委员会予以配合;如遇“两委”班子不健全或其他特殊情况,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可以派人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有内部推选产生主任一名,负责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选举办法》规定的各项职责。
(未完,全文共1545字,当前显示51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