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
国资委机关
直属事业单位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操作指南
为进一步明确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各阶段内容及程序,根据《关于在国资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通知》(国资纪发〔2009〕8号,以下简称《通知》),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部署动员阶段
1.及时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会议,传达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学习研究《通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安排本单位规范权力运行工作。
2.确定本单位分管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领导,明确各处室的具体工作人员。
3.指定本单位联络员,负责报送文件、协调沟通等工作。联络员名单于4月30日前报纪委监察局。
二、登记权力事项阶段
各单位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5号,以下简称《三定方案》),按照《通知》的要求对本单位所有岗位的每项权力进行梳理、登记。
1.全面梳理本单位各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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