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二级以上医院十大指标暨三好一满意考核评价细则
河南省卫生厅文件
豫卫医【2011】
19号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
二级以上医院实施“十大指标”宏观监管
和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卫生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单位:2010年我省对三级医院实施了“十大指标”宏观监管和责任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促进全省三级医院整体工作上台阶、重点工作有突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巩固成果,推动医疗监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实施“十大指标”宏观监管和责任目标管理考核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医院科学监管的重要性,把“十大指标”监管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并作为医院管理的突破口抓紧抓好,切实转变管理理念,转变发展模式,带动医院工作科学发展。
二、强化责任目标管理。省卫生厅统一制定《河南省二级以1上医院宏观监管“十大指标”》,并实施目标责任管理。
二、三级医院院长为目标责任人,各省辖市卫生局及省直医院分别与省卫生厅签署责任书;各省辖市卫生局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细则,细化、量化责任目标,并分别与辖区内
二、三级医院院长签定责任书,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三、加强运行动态监管。建立并实行“十大指标”运行月报制度。全省二级以上医院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十大指标”的运行情况上报省卫生厅,同时报送其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省直单位直接上报省卫生厅。
各省辖市卫生局每季度召开一次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院长例会,通报“十大指标”运行情况。省卫生厅每季度通报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十大指标”运行情况,并对指标进行排序和讲评。定期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全省医疗系统和社会监督。
四、严格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制订监督考核办法,对全省二级以上级医院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一次考核,考评结果全省通报,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问题突出尤其是药占比未达标的单位,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全省二级以上医院药品收入比例控制工作的意见》(豫卫发„2011‟1号)要求,对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实施相应的责任追究。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反馈厅医政处。联系人及方式:2董薇、刘新奎e-mail:liuxk888@126.com,联系电话:0371-65897836。
附件1:2011年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宏观监管“十大指标”附件2:2011年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十大指标”监管和考核目标管理责任书(样式)(省直
二、三级医院)
附件3:2011年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十大指标”监管和考核目标管理责任书(样式)(省辖市卫生局)
附件4:2011年全省二级以上“十大指标”监管考核月报表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3附件一
2011年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宏观监管
“十大指标”
一、医疗安全指标
参加全省医疗责任保险,年内医疗事故数为0;输血安全事故为0;医院感染暴发事件为0。
二、医护人员配置指标
医护队伍结构合理,医护比达到1∶2,病房实际开放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1∶0.4,医院护士总数达到卫生技术人员的50%。
各重症医学科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0.8∶1,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3∶1。
三、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控制指标
综合医院。三级综合医院≤41%;二级综合医院≤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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