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文号】
国办函〔2017〕34号【发布日期】
2017-04-05【生效日期】
2017-04-05【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17〕34号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建立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4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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