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讲述资料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1、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监测管理工作组,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工作的有关事宜。
2、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卫生部相关法规及管理办法,贯彻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2)组织落实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任务。
(3)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督促临床医师、护师、药师
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指导合理用药。
(4)制订相应的考核措施,确保药品不良反应、药害事故报告和监测工作的落实。
(5)协调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故工作的其他重要事宜。
3、有临床药师兼职承担本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
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2、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3、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程序
(1)医师、护士或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立即报告患者的主管医师、并通告药剂科。
(2)各临床科室总住院医师负责可疑药品不良反应联络工作(科室联络员),负责本科室的药品不良反应的搜集、汇总、上报,监督协调医护人员不良反应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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