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单位】
商务部【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06-09-11【生效日期】
2006-09-1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商务部
商务部关于对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
今年3月我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启动以来,在部党组的领导下,按照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我部各单位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商务部关于印发〈在商务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机纪发[2006]65号),专项治理取得一定成绩,各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
近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发出通知,定于9月中旬开始,组成督导组,分期、分批到各地方、各单位实地检查,重点是检查各地方、各单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对经检查不合格的地方和单位提出批评,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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