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要点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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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要点
为加快创建国家低碳示范省,创新低碳体制机制,深化低碳试点示范,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为实现全省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4.48%以上的目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制定2017年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要点如下:
一、强化低碳引领和推动作用
1.统筹开展全省碳排放峰值、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低碳经济和产业布局、绿色低碳发展指标体系等重大课题研究,为制定低碳发展中长期战略提供支撑。(省发展改革委)
2.制定《广东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并报省政府印发实施,强化指标约束机制,推动各地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省发展改革委)
3.编制印发《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从减缓和适应两方面提出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省发展改革委)
4.推进省部共建低碳生态示范省,完善“碳规”编制制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
二、推进低碳相关领域重点工作
5.着力打造低碳产业体系。依法依规有序淘汰落后产能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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