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中国xxx银行xxx市支行金融风险异常情况快速报告制度
为全面、快速地掌握xxx市支行金融风险状况,及时防范、化解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对象
xxx市各xxx网点。
二、报告范围
1.出现异常提取存款、挤提存款和其他原因致使债务无法及时清偿等问题;
2.因违法、违规经营或其他原因等导致存款大幅度下降而可能诱发支付困难的;
3.信贷、资金等资产业务和非信贷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等发生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损失;
4.新发生或新发现违规经营、违规担保、违规拆借的情况;
5.因违法违纪违规造成网点负责人外逃、出走或被司法机关治安处分、拘留或逮捕的;
6.各类违纪违规案件或“三防一保”案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7.主要业务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在2个工作日内难以恢复而影响柜面业务的;
8.其他需上报的风险事件。
三、报告程序
1.发生金融风险的网点要及时向市支行汇报风险情况;如发生涉及挤兑等重大突发事件,还需同时向当地政府部门、银监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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