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巡回检查制度
城镇污水处理厂现场核查要点
依据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城镇污水处理厂cod减排量核算涉及的主要参数为:日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厂运行天数、进出水cod、氨氮、总磷浓度等。这些参数要通过现场水量核查、水质核查、运行状况核查三个方面来判断。核查要点分别如下:
一、水量核查
水量核查包括进水水量和出水水量核查。重点核查出水水量,核查进水水量的目的一是对出水水量进行校核,二是对是否存在偷排或超越排放进行判断。
(一)进水水量核查
1.查台帐资料
(1)现场查阅设计文件和环评文件
根据污水处理厂设计和环评要求,污水处理厂均有明确的设计进水水量,通常,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进水水量不应大于设计进水水量,一般按污水总变化系数k=1.2计算,如设计规模为1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按污水总变化系数1.2计算,则实际进水水量不应超过1.2万吨,计算公式为1万吨/日×1.2=1.2万吨(2)查阅验收材料
验收材料包括污水处理厂验收材料和污水收集管网的验收材料两部分。污水处理厂的验收材料重点查阅实际进水水量、接纳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占总污水量的比例。管网验收材料重点核查管网长度、收集面积、收集范围内的人口数及生活污水入城市管网的人口数等,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根据城市的非农业人口确定)和综合生活用水定额(全国共分三个区,按不同省份确定)确定用水量,一般用水量的80%即为排水量。总生活污水排放量/日=日人均用水量×80%×管网收集范围内的城市人口(北方地区一般日人均用水量为150-240l/人.d)。
2.现场核查流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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