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基层工会的一般程序五篇
组建基层工会的一般程序
(供参考)
一、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及工会筹备组成员的请示报告,在报告中,应说明以下内容:
1、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成立日期、性质、职工人数、生产经营项目、党政领导人的配备、及其主管单位等情况。)
2、群众对于组建工会的意愿,要召开本单位职工参加的的讨论组建工会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3、组建工会应征求党政领导对本单位组建工会的意见。党政领导应依法给予支持。
4、由3—5人组成工会筹备组,具体负责筹备期间的工作,在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前暂时代行工会委同员会职责。筹备组成员原来不是会员的,要先向上级工作申请入会,办理入会手续。
二、发展工会会员,建立工会小组
1、宣传学习。由筹备小组成员组织职工学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河北省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使职工认识组建工会的必要性,明确工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及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2、恢复老会员的组织关系。
3、发展新会员。由入会的职工本人填写入会申请登记表,筹备小组张榜公布会员名单,并发给工会会员证。
4、建立工会小组。工会小组一般按生产班组(科室或部门)建立,设工会小组长一人,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
三、选举产生会员代表
1、印发《关于召开工会代表大会的通知》(内容包括:已经党委和上级工会同意,开会时间、大会任务、规模及代表的构成、条件和分配原则、新一届“两委”的组成、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以及本届
1工会任期时间等),并附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作好代表的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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