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方案)杭锦后旗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清理登记工作方案1
三党发(2011)38号
三道桥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登记工作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称“三资”)规范化管理,推动农村经济全面健康发展,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纪委农牧办监察厅财政厅农牧业厅审计厅的通知》(厅发[2011]37号)和全区农村牧区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巴农清组办发[2011]3号)、杭农清组发[2011]1号文件的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三次全委会、自治区纪委八届六次全委会的部署,通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清理、资产清查和资源登记,摸清底数,明确权属,建立台账,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规范化管理夯实基础,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遏制腐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
(一)工作范围
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范围是全镇所有行政村及其所属的村民小组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生物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耕地、草原、林地、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集体使用经营矿产资源等资源性资产。
(二)工作内容
1、资金管理情况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现状,包括所有的现金、银行存款、交镇代管款、有价证券流动资金情况;落实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村级资金、代记账情况;资金使用的审批、审核、监督和结算、报账等情况。
2(2)村委会是否存在账外账、小金库及坐收坐支等情况。(3)村年内重大项目立项投资情况,大额工程是否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4)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结算及发生的新债情况。(5)落实财务公开制度情况。
2、资产管理情况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现状,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以及国家支持形成的生产性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具体为村办公场所及设施、村组集体商用房屋、村组办企业,集体所有的机器、设备、工具和农牧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的存量、种类和分布情况。
(2)村级经济组织资产出售、拍卖等详细情况,集体资产处理过程是否符合工作流程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集体资产定期盘点、清查情况,以及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3、资源管理情况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资源状况,具体为村组集体土地、林产、草地、荒山、水面等资源情况。
(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源承包期、承包金、合同的签定及履行等情况。
三、工作流程和要求
3清理登记工作要严格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报存六个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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