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版)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管理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各居委会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成绩,完善目标管理工作机制,营造精神文明建设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考评激励机制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印发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精神文明创建和学习型机关创建为主线,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目的,以竞争激励机制为动力,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工作力度,严格目标考评奖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为全县争创先省文明县城添砖加瓦。
二、加强领导
开发区成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社会事务局全体人员,花卉公司全体人员
(一)企业创建组
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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