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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次规委会纪要

二○一一年新乡市规划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纪要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下午,市规划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市委三楼常委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规划委员会主任王战营市长主持,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贾全明及规划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原(22所)办公生产区域变更商住用地的规划情况汇报。项目位臵位于新飞大道与荣校路东北。原则同意按照报会范围对该单位土地进行整体出让,要求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按照控规预留道路空间。为保证合理的支路网密度,建议地块内规划的南北向支路向北延伸至宏力大道。会议要求对以往审批的占压规划道路、绿地的建设项目进行统计,作为反面案例印成册子,时刻提醒自己,要树立严格执行规划的理念,今后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二、原则同意修改后的中国电波科技城项目一期(办公生产区、测试区)平面规划方案。生产办公区位于建设路与新四街西北,净用地面积187.21亩;测试区位于新四街与前进东路东北,净用地面积153.31亩。要求建筑方案设计参考国内外大型科研院所的设计形式,建筑风格现代特色。

三、会议要求首先做出沿金穗大道东段(市财政局至机电专科学校)区域城市设计后再研究确定市级创新、研发基

地选址位臵。

四、会议研究了河南省高远公路养护技术有限公司公路养护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平面规划及建筑方案。项目位于新飞大道以东,纺织路南侧,用地规模34.2亩。原则同意平面规划布局及临纺织路综合楼1号6层建筑方案,不同意建筑临纺织路开门,出入口应设在建筑南侧。同时要对平面规划方案进一步调整。西侧规划建筑必须按规定后退道路红线。

五、会议听取了小新线与东卓路西南新东区标准厂房建筑方案汇报。由于项目所在区域交通便利,适合发展物流产业,因此要求红旗区从长远考虑,将物流用地预留充足,打造全市的重点物流园区。在此前提下,原则同意该标准厂房建设。规划中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建议取消,纳入统一规划的办公生活区,为整个园区企业服务。调整后的规划和建筑方案报贾市长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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