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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信息化与司法公开研究

浅谈新媒体时代下法院信息化与司法公开的研究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科技已渗透到人们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也成为人们生活中沟通交流的信息平台。新媒体平台的快速发展,是挑战也是机遇,要求人民法院尽快适应新媒体时代的挑战,既要重视法院本职工作,也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人民法院要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的优势和特点,由传统工作模式向创新型工作模式转变,化被动为主动,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倾听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运用新媒体技术和平台推动司法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论文关键词新媒体司法公开法院信息化微博微信

近年来,各级法院不断推陈出新,将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于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以信息化促进司法公开公正。笔者将从法院开通官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角度阐述新媒体时代下法院信息化对于司法公开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新媒体的概念

媒体一词来源于拉丁语“medium”,是指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从信息源到受信者之间承载并传递信息的载体和工具。关于新媒体,在学术意义上目前并没有清晰的定义,一般意义上,新媒体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指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媒体及其各种应用形式,通常认为的传统媒体是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那么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体类型及应用都可以被称为新媒体。

二、新媒体时代下法院信息化及司法公开的现状

2014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重庆法院调研时强调,要以信息化建设促进提高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水平,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拓展司法为民领域,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讼累,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要以信息化建设促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通过信息系统为执法办案提供智能化服务,以规范司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实时化的监督,保障司法公正。要充分运用审判云计算,挖掘审判信息大数据,为推进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和民事审判类案裁量权行使规范化提供依据。要以信息化建设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大力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增强司法公开的效果。要以信息化促进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审判执行业绩实时评估,加强网络培训,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设置信息化工作机构,配齐人员力量,加强工作协调与制度保障,以“天平工程”为载体,努力构建工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法院信息化工作网络。

从各地各级法院开通官方微博来看,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正式上线,它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时发布各级人民法院的重大审判信息、重要司法解释、重要新闻信息等内容。同日,福建省高院也在新浪微博上开通了自己

的官方微博。之后福建省各级法院陆陆续续开通了官方微博。从整体上来看,大多数法院都已开通官方微博,系统化规模已形成,但是各个微博发布的内容却不尽相同,多为对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等官方微博内容的转发,原创微博的内容也仅限于当地法院的新闻性信息。对于法院的其他信息,比如统计信息、行政信息及文件信息中可以公开的信息却少之又少,使法院官方微博仅起到司法宣传作用,司法公开效果十分有限。

三、开展新媒体平台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根据cnnic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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