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责任状1
沈阳市第九十二中学固定资产管理责任状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由学校与部门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状》。
一、本责任状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开展教学、医疗,学校配置给各部门使用的实物资产(公房、设备、家具,以及所在管理区域的土地、绿化和基础设施)及无形资产,以及学校获得的捐赠。
二、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学校、处室部系(归口管理部门)、各科室三级管理体制。后勤处和计财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属于一级管理机构;各归口管理部门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部门,属于二级管理机构;各科室、教研室是学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属于三级管理机构。
三、各处室部系归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实施责任管理,其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加强规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必须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负责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计划编报、经费预算、审批等工作,按时报送统计报表,接受一级管理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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