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峻乡中心学校民主监督制度
学校民主管理监督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充分发挥教职工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政策体现。
我校要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组织教职工参与教育改革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以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推进领导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并把广大教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持好、发挥好,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教育工作任务。为此,制定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如下:
一、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要坚持教职工大会制度,按照《学校教职工大会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三年召开一届教职工大会,一年至少召开两次教职工会议,认真落实教职工大会各项职权,执行教职工大会决议,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学校工会承担教职工大会机构的任务。
二、教职工大会专门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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