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讨论稿)[共5篇]
关于印发《池州市主城区物业管理区域查处违法建设管理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主城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池州市主城区物业管理区域查处违法建设管理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抄报:市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指挥部、市建委,张夏林常务副市长、胡德怀副秘书长、程国清主任
发:市规划巡查大队
池州市主城区物业管理区域查处违法建设
管理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为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物业管理小区违法建设行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改善住宅小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管理范围
主城区范围内各住宅小区、居民院落中有下列行为的,属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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