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郑州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规范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1.2制定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河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河南省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属于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全市卫生系统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指导性文件和依据,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在食品(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1.4事故分级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依照《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5处置原则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管理。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由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负责、领导、组织、指挥下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参与下级管辖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必要时,也可将直接管辖的食品安全事故指定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

2组织领导

2.1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市卫生局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市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办公室、卫生监督处、应急办、疾控处、医政处、组宣处、纪委、计财处等处室的负责同志(见附件)。

市卫生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组建七个工作组,分别为医疗救治组、流调技术组、事故查处组、信息发布组、应急保障组、责任追究组、专家咨询组。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本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令,组织卫生系统应急响应;

(二)统一组织、指挥卫生系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四)建立与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措施;

(六)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和技术培训

市卫生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内设的办公室、工作组主要职责:


(未完,全文共5325字,当前显示147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