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龙学银
政管学院2012级行政管理专业四川宜宾xxxxxxx摘要: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入,我国行政监督范围和行政权力不断扩大,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在行政管理中的不通畅、腐败等现象逐渐凸显,同时对我国政府的行政监督能力要求更高。因此完善行政监督体系成为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也能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论述了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从提高行政监督主体的监督能力,加强规范行政监督行为,提高行政监督行为的透明度,以及提高行政监督的思想觉悟等完善行政监督体系的措施进行了探讨。关键词:行政监督;行政权力;行政监督体系
行政监督在广义上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政所进行的监督。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是国家行政活动依法进行的有力保证;它是保证执行法律、法规,实现行政目标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强化并完善行政监督体系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实践,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一套符合国情的行政监督体系,并在不断地实践和改革过程中,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在形式上是较为系统和全面的,在实践中保障了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我国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但是,行政监督体系在发挥重大监督作用的同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弊端,给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因此,研究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完善的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现状
(一)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
我国行政监督的主体是享有行政监督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为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内容是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决定、命令的情况。其性质是一种依职权、单方的、相对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行政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和行政目标的实现。
行政监督体系指各行政监督方式构成的行政监督机构的总称。我国现行行政监督体系包含六方面的内容,即执政党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公民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我国行政监督的作用主要是对行政的政治方向和对行政政策的贯彻执行起保证作用,保护国家、社会、集团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法制化造就优秀政务家和公务人员。通过行政监督,保障行政机关正确地行使行政权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
(二)我国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建立与完善,总体来说,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基本形成了行政监督、政党监督和社会监督于一体的较为全面和完整的监督体系。但不可否认,我国行政监督体系起步较晚,监督体系庞杂,缺乏必要的独立性与权威性,而且行政管理中的不通畅、腐败等现象逐渐凸显,这些现象正表明我国行政监督体系存在缺陷与不足,具体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监督体系不健全
(1)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在行政监督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的监督主体。然而人民代表大会对于政府的监督同时也对党的监督,而我国宪法规定党对权力机关的领导,却没有规定权力机关可以监督执政党的活动。因此,目前人民代表大会对于政府行政的监督虽在法律地位上很高而实际监督地位较低,监督效果自然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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