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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区域征地拆迁情况的反映 2

关于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区域征地拆迁情况的反映

两年多以前,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大部分范围内依旧是鸟雀稀扰的村庄,与此同时,新站综合开发实验区总体规划(2010年--2030年)拉开帷幕,试验区确立了将新站打造成全国最重要的、配套最齐全的、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平板显示产业基地的发展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现“三个打造”目标:打造中国平板显示产业基地、打造国家级开发区、打造合肥市最强综合功能新区,最终将新站区建成以“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新城区。时至今日,建设发展红红火火,而昔日的村庄,从此只留在了历史的年轮和人们口耳相传中,而那些因为建设需要让出自己家园的乡亲们呢。他们的生活状况怎么样。他们满意吗。生活了多少辈子人的土地,需要多么宏大的公共利益情节,又需要多么强有力的支持态度,老百姓是淳朴的,或许更需要一个被说服的理由。

自2009年11月3日,经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主持的站北区域众多拆迁及建设项目、以村民“自愿申请拆迁、自愿退耕土地”为方针而开始,期间一系列情况动态及问题,现向上级领导做出如下反映:

一、工作方式过于简单,且征地程序不明朗、没有公示公告

以下以新站站北社区北岗村为例,自2009年11月3日开始,北岗村(王大郢组、炮竹店组、元贝坎组等余下十几个组)相继组织村民开始丈量田亩(村民房屋前三后二土地被纳入集体所有),随后对每家每户田亩情况予以张贴公告,2010年5月8日北岗村刘老家组召开村民“自愿申请拆迁、自愿退耕土地”集体会议,仅仓促十几分钟时间,村民对于此次拆迁具体情况一无所知,因为他们相信党、相信政府,但时至今日,该区域征地补偿方案并没有以公告形式告知广大村民,甚至很多村民都不知道有公告这回事情;留下来的部分村民,现被直接告知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丧失,该地已被批征用,土地补偿及安置费用闭口不提。由此可见,整个征地过程,老百姓并没有参与其中,对征地内容也是一无所知,这种征地工作方式过于简单,缺乏与群众交流意愿。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强调,征地告知要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取广播、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等方式,多形式、多途径告知征收土地方案,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经批准的征地事项,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7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批准书等在施工场地悬挂;没有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同时该意见又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

二、征地手续过于简单,没有签订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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