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评价、通航论证、抗震专题依据及内容
对编制防洪影响评价论证报告的几点认识
黄文新周小芳
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越来越多,依据水利部、国家计委《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下简称《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建设单位编制立项文件时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向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申请书;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初步方案;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及该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及措施;说明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对于重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还应编制详尽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自1992年建设项目审查管理实施以来,水文部门等单位都按要求编制了许多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仅笔者就编制近二十份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相关报告经湖北省水利厅或孝感市水利局有关专家评审。2004年水利部制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编制导则》),成为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依据。《编制导则》实施以来,对报告编制发挥了重大的指导作用,由于《编制导则》不可能面面俱到,部分条文较为简化,导致对具体条文理解产生歧义。由于编制报告的资质、水平有差异,掌握资料的多少情况不同,编制深度深浅不一,报告内容难以统一。在此,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常见的建设项目进行分析,提出防洪评价时应注意的问题及建议,供评价人员参考。
在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在防洪影响评价工作中除执行《编制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具体编制要点为:
一、概述。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二、项目背景。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三、评价依据: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2)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3)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4)有关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
四、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阐明评价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包括所采用的基本资料、分析、计算及试验手段等,简述防洪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
五、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河道基本情况、现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情况、水利规划及实施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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