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小学艺体素养监测方案(终稿)2018.1.2(1)
2018年诸城市中小学生艺体素养监测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学校艺体教育工作评价制度,促进我市艺体教学,提高学生的艺体素养和体质健康,引领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根据教研室新学年工作规划,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标准》有关要求,制定《2018年诸城市中小学生艺体素养监测实施方案》。
一、方案宗旨
建立和优化中小学艺体教育监测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促进艺体教学,改进和加强学校艺体教育工作。
二、监测原则
本方案的监测原则是针对不同阶段学生艺体素养和体质健康的形成状况进行测评。遵循艺体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体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体实践活动的过程;既关注对学生艺体素养的培养,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三、监测项目
(一)音乐学科
(小学、初中段形式相同)1.音乐素养监测项目分为:(1)音乐素养笔试部分
聆听音乐与书面笔试相结合。以《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为依据,结合被抽测学校所用教材版本,抽测年级上下册内容为范围(下册内容以教学进度为准)。
题目分判断和单项选择两类。(2)歌曲演绎清唱一首本年级教材内需学唱歌曲(抽签决定曲目,下册曲目以教学进度为准)
2.“体育艺术2+1”音乐技能监测项目:(1)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电子琴
(2)课堂乐器。竖笛、横笛、口琴、口风琴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乐器(葫芦丝、巴乌、小型弹拨乐器)等。
(3)中国民族乐器(4)西洋管弦乐器(5)声乐(6)戏曲(7)曲艺(8)舞蹈
(二)美术学科小学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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