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聪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暨创国卫工作实施方案
思聪乡2012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暨创国卫工作
考核办法
为科学指导、全面评估我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国卫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2012年茶陵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
思聪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暨创国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各村环境综合整治或创国卫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评比。抽查考核时,为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从乡环境卫生城乡同治组中抽取三名人员,从各村村书记、主任中随机循环抽取四名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评委是该村的村主干或是该村办点的干部时,采取回避制,即不参加该村的评分。
二、考核对象乡辖13个村。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对各村的考核,按照《思聪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暨创国卫考核细则》执行。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及方式
1、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明察与暗访结合,普查与抽查结合的原则。
3、全乡各村实行一月一评比、一总结、一表彰。评比后及时召开总结大会,当场兑现奖罚。得分第一的村作经验介绍,最后一名的村作整改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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