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经济发展局
晋江市经济发展局
晋江市财政局文件晋江市教育局
晋经发[2008]47号
关于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委(教育)办、市直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教育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泉州市物价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泉价
【2008】
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幼儿园收费项目归并为保育教育费(含原管理费、杂支费、保教费)和规定的代办费。
2、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为:
-1-
①省级优质园:简托每生每学期675元,日托每生每学期855元;②泉州市优质园:简托每生每学期495元,日托每生每学期630元;③晋江市优质园:简托每生每学期360元,日托每生每学期428元;
④普通园(班):简托每生每学期270元;日托每生每学期315元;
⑤小小班收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20%;
⑥属于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幼儿园可在上述相应类别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分别上浮15%和30%。
3、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各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自行确定,报市经济发展局备案。
二、幼儿园收费管理相关规定
(未完,全文共1731字,当前显示54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