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系列评论
严以用权不逾矩——“三严三实”系列评论之二
在“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关键。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或大或小权力,“修身”和“律己”主要是为用好权,谋事实不实、创业实不实、做人实不实也主要看怎样用权。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简而言之,就是要做到用权不逾矩。对一般市场主体来讲,法无禁止即可入。对各级干部来讲,只能是法律规定干什么就干什么,无法定授权不能干。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为民所赋。做到严以用权不逾矩,更应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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