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资料立卷归档顺序
档案资料立卷归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管理过程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业主下发《管理办法》及总监办下发《管理手册》相关规定,结合本标段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材料按年度立卷,项目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资料文件,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项目部资料室设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资料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在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档案管理人员应将经办的文件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四条、项目部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资料文件的收集管理
第五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资料文件制度。各部门文书人员均由部门负责人兼职或指定,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内业材料。
第六条项目部发出的公文一律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七条现场质检的有关资料。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资料,由质检部门收集,资料室存档。单项资料由负责的技术人员及时填写完整,交给质检部办理监理签认后,交资料室存档;现场有关的安全检查、质量、气象、日志、记录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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