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通知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护理质量管理,保障护理安全,提升护理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结合我院护理工作实际情况,经院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医院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名单如下:主任:副主任:委员:
为了规范我院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明确护理质量委员会职责,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7月16日会议审核通过了护理质量管理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委员会工作职责、主任工作职责和委员工作职责,详细内容如下: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二)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二级控制和管理。
1、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Ⅰ级)。由2-3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2、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10-20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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