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油质安字672号)5则范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审核管理规定
质安〔2017〕30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审核工作,提高审核质量,促进hse管理体系规范有效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规定。第三条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审核分为总部审核(含专业分公司审核)、企业审核和第三方审核。
第四条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审核以企业审核为主体,自上而下建立多层级、全覆盖,分专业、多方式的审核工作机制。
第五条hse管理体系审核工作应当遵循“三不审核”原则,即没有审核方案不审核,没有审核检查表不审核,审核人员没有进行培训不审核。
第六条集团公司全面推行hse量化审核,强化正向激励,突出风险管控、过程管理和工作效果,通过量化审核定级综合反映企业hse管理体系运行绩效和水平。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hse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审核管理制度,编写hse体系量化审核标准。
(二)部署安排总部审核工作,组织协调专业分公司开展审核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审核发现问题。
(三)指导督促企业规范开展内部审核工作,建立完善hse管理内部改进机制。
(四)健全审核员培养和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审核员培训,建立审核员和技术专家库。
第八条专业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专业领域的hse管理体系审核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订本专业领域hse管理体系审核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量化审核标准和专业检查表。
(二)组织开展本专业领域的审核工作,督促、跟踪审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定期总结分析本专业审核工作情况。
(三)落实保障经费,培养和建立本专业hse管理体系审核员和技术专家队伍,对表现优秀的审核员及时进行激励表彰。
(四)督促和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完善审核工作制度,规范开展内部审核工作。
第九条所属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hse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订本单位hse管理体系审核管理制度,细化完善量化审核标准。
(二)制定本单位年度hse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定期总结分析本单位hse管理体系审核工作情况,对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关闭。
(四)培养本单位hse管理体系审核员队伍,建立hse审核员和技术专家库。
(五)配合和支持总部审核工作,积极选派审核人员和技术专家参加总部审核。
(六)确保hse管理体系审核工作所需的资源。
第十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负责对hse管理体系审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受总部委托,对集团公司重点直属单位开展hse管理体系审核。
第三章审核程序和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hse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程序包括审核准备和现场实施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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