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经济责任评价经验交流
为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使审计评价全面、客观、历史地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功过是非,吉林省吉林市审计局日前研究制订了《吉林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引》,统一了评价原则,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有据的基本原则,并注意把握以下十项具体原则:
一是客观性原则。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审计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准绳,不受外界影响,不附加任何主观成份,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以写实性的手法来描述事实。
二是准确性原则。要求审计评价用语要措词恰当、语言准确,直接阐述事实,少用或不用修饰性语言。
三是全面性原则。要求审计评价在充分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审计查出的各种问题,避免以偏概全,以一事或两事论全任,更不能用单个的事实或某几项指标去评价被审计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整体情况。
四是统一性原则。包括四个方面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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