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冬季应急预案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县境内所有车辆或外地车在我县境内发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指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原因而引发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抢救受害人员和群众撤离危险区的道路运输保障;(二协助转移物资、设备的道路运输人员保障;(三协助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有关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主管副局长,成员:县运管所所长、县路政队队长、县公路
管理站站长、县运输公司经理、县拌合厂厂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主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市运管处和县交通运输局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县内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成立相应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救助工作迅速开展。
县运管所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运输保障任务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2、超支县运管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3、对县内(运管道路危险运输事故应急工作作出决策并进行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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