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1
榆林保时捷中心项目
总包对业主指定承包商(或分包商)的安全总交底
陕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以下统一简称总承包商)
上海景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业主指定承包商或分包商,以下统一简称分包商)
一、管理与责任界定
总承包商(陕西机施)承担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协调连带责任;(具体根据业主与总包的相关合约约定)。
分包商(上海景泰建设)承担主体结构移交后、合约履行期间的施工现场内所有区域安全管理主要责任;对总包负责。分包商管理对象:
主体结构验收移交后,施工现场涉及土建、消防与供暖、空调、弱电、电梯、防火涂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专业承包商或业主临时指定承包商,入场后均由分包商统一协调、具体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上述各责任主体需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类别主要有:
法律责任(法定责任)、合约责任(与业主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所属公司赋予项目管理部的管理责任、关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岗位责任;
二、管理流程与方法
以控制现场的危险源为管理工作的重点。
所有施工参建方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逐级向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等管理方汇报,汇报流程:专业承包商(含业主指定承包商)—分包商(上海景泰建设)---总承包商(陕西机施)---监理方(陕西鼎正)---管理公司(上海嘉壁)---业主(上海百泰);管理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总协调工作;
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人员需每天定时向总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人员按质按量书面汇报前一个工作日现场隐患发现、整改情况(量化安全员的工作量),总包进行与现场实际状况对比、分析。(相关资料格式由总包设定、提供)
总承包商除采用常规的监管手段外,还定期对现场安全状况实施检查、评定(每周一下午15时)、对安全相关管理人员实施定向考评(仅限总包与分包方相关人员,每月底进行一次),以客观反映现场安全的监管绩效。
定期检查参加方:管理公司、监理方、总包方、分包方;参加检查人员:对口安全管理人员;总承包商将经签字确认的现场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的结果分别呈送到:业主方负责人、管理公司现场负责人、监理方总监、总承包方项目负责人、分包方公司总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必要时由监理方负责呈送到分包方所属公司注册地行业监管部门(建筑建材业管理署、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并与各承包商工程款的支付申请意见签署相关联。分包商应将工程承包合同在公司注册地所属监管机构进行合同备案,落实项目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动态考核(酌情)。
对现场检查出的问题酌情、定期在每周三的项目工程例会上通报批评。
对直接责任方的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不落实、现场问题多(危险源3条以上)、监管不力、对监管方的管理意见响应速度慢、至施工现场处于安全风险临界状态、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管理责任人考评结果连续达不到管理公司设定的各项要求的建议所属公司的分管负责人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监理方。
备注:每月分包方的安全总监(公司级)需代表所属公司到现场检查至少一次,并留有检查记录,将检查结果报监理方;
三、具体交底内容
为了切实贯彻“安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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