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对分包的管理制度[大全5篇]
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施工前管理1.1分包合同
分包单位进场前,将资质报监理单位审查确认,经监理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内容必须贯彻落实项目总目标,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进行。
1.2分包单位进场准备
(1)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进度要详尽准备。各单位严格按监理单位规定执行资料报验。
1.3分包开工审批
(1)分包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总包方、监理、建设单位审批通过后,由监理下达开工指令,正式开工。
(2)分包方的开工日期以批准的日期为准,但在施工中,如与分包方相关联的上道工序比计划提前完成了,则分包方的进度亦相应提前,其它情况按合同中有关工期的约定执行。
1.4管理例会制度
本工程举行定期例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2、安全、环境、文明施工2.1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现场成立安全文明施工小队,切实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分包单位必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2)专业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过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过程。3)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度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4)特种作业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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