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级职称评定材料报送要求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一、制定原则:
1.公正性。以共性为主,兼顾特殊性。
2.导向性。有利于学校各项工作发展,有利于教师的全面成长。
3.民主性。教职员工广泛参与,有利于评委客观公正评议。
二、考核项目与分值
1.硕士研究生学历记3分,硕士学位2分,累计记分。
2.履现职以来,考核称职以上,每年记1分,累计计算。
3.考核以来,每考核优秀1次记1分,累计计算。
4.市级骨干教师、区级学科带头人记4分,区级骨干教师记2分,选择最高级别记分。
5.各级各类先进称号计分(政府级别)
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记3分。
市教育系统、区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记5分。
市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记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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