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的通知
黄水镇中心卫生院
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保护我镇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㈠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将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结合我镇实际,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全面落实“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措施,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的传播和流行。
㈡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三级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的作用,强化常规监测和依法报告疫情,落实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例,迅速采取措施救治病人、隔离密切接触者,切实做到“四早”。
2、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以专业防控为主,结合实际,开展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实行协调联动、出入双控机制,有效控制疫情传播蔓延。
3、积极防御,快速反应。充分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保证通讯渠道畅通,加强专业队伍培训和技术演练,强化应急意识,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措施果断。
5、依靠科学,依法防治。坚持科学决策、科学防控,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报告疫情,依法采取措施,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
6、注重效益,降低成本。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疫情,注重实效制定防控措施,努力降低防控成本。
二、监测与预警
㈠责任主体
预防保健科负责非典型肺炎的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职责是:确定监测点(发热门诊及发热诊点),指导开展监测工作,及时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及时收集、汇总和分析国内外疫情动态;对辖区非典型肺炎疫情进行分析,并准确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㈢疫情监测报告
认真执行卫生部下发的《2003-2004年度全国卫生系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实施方案》和《卫生部关于全国医疗机构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期完成疫情监测报告和疫情直报网络建设,确保疫情报告及时、准确,网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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