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盗窃破坏三电方案
新综治„2011‟20号
关于打击整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
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镇、新沂经济开发区、市综治委成员单位:
为加大打击、防范和整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犯罪活动的力度,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机制,促进平安新沂建设,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市综治委决定,从5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击整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犯罪专项行动。
一、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公安机关要集中破获一批“三电”案件,打掉一批“三电”犯罪团伙,攻克省、市挂牌督办的“三电”重点地区。全市将邵店、时集、港头、棋盘、双塘等镇列为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将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实行集中整顿,坚决取缔流动收购摊点和无证收购站点,堵住销赃渠道。
(二)加强治安防范,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完善和提高“三电”企事业单位人防、技防、物防和制度防“四防”能
力,全面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重点遏制“三电”设施案件多发的势头,使全市“三电”案件明显下降。要健全“三电”安全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安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促成企地共建、警企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计划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
各单位要针对“三电”案件高发的突出问题,主动与供电、电信和广电部门联系,全面摸排梳理案件,分析研判犯罪规律特点,确定重点地区、重点问题、重点案件、犯罪人头和案件线索,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0日至6月20日)各单位要围绕压发案、严防范、堵源头的目标,分解任务,细化目标,明确时限,落实责任,打、防、管、建、治多管齐下,集中开展打击整治行动。要重点攻案件,重拳打团伙,彻底清理和铲除收赃、销赃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同时,还要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治安隐患以及过失损坏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对照行动方案和目标,对本单位“三电”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三、方法措施
(一)以打开路,破案攻坚。公安机关要对现行“三电”案件,快速处警,快侦快破;对“三电”部门和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要逐一落实责任,查证查办。要集中摧毁销售网络。对盗、运、收、销、炼“一条龙”犯罪团伙,要深挖团伙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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