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 全面建设和谐学校
营山县盐井完全小学校
关于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情况自查报告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宣传,为巩固“普九”成果,增强执法意识,提高执法能力,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扎扎实实开展了一系列“普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概述
盐井小学是一所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营山县常规管理达标学校,县级校风示范校。学校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29人,13个教学班,528名学生。长期来,在镇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的领导下,学校领导一班人精诚团结、励精图治、共谋学校发展大业,凭借务实的育人理念、科学的管理模式、优质的教育资源、业精的教师队伍、创新的课堂改革,使办学质量迅速提高。2010年,80名毕业生参加南充市高中招生考试,成绩跻身于全县第十三位;2011年,46名毕业生参加南充市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再度飘红,在城郊八所学校中位列第二,赢得上级领导的赞扬,成为学生家长向往和青睐的学校。学校领导提出了“以科学的管理赢得教工的认可,以过硬的质量赢得社会的仰慕,以鲜明的特色赢得可持续发展”为办学理念,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学校发展目标,倾心打造农村品牌学校,竭力创造平安校园、和谐学校。在管理上坚持完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建立一系列符合盐井小学现状并能发挥本校优势的举措,建立了体现素质教育的良好机制。打造了三支队伍,即团结务实的校领导队伍,无私奉献的教师队伍,敬业爱生的班主任队伍。近年来,
1学校先后被授予营山县“常规管理达标学校”、“县级校风示范校”、“南充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营山县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营山县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营山县职教先进集体”“营山县校务公开先进集体”在《光辉的旗帜》读书征文活动中,我校有五名学生获得了南充市教育局、南充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嘉奖,此次活动,我校也获得了“集体优秀奖”称号。
我校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结果汇报如下:
二、自查结果
(一)认真学习,积极宣传
1、学校将《义务教育法》的学习与宣传纳入普法重要内容,采取分发宣传材料、学生带法回家、家长会、标语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保障适龄儿童依法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
2、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宣传教育力度,利用例会、家长会、宣传专栏、oa平台等形式宣传义务教育法,做到教师、家长、学生人人皆知。
(二)规划配置资源
为改善我校的办学条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充分挖掘可利用资源,制定《营山县盐井完全小学校五年发展规划》,《规划》涵盖了体育场地设施设备、功能室、多媒体教学设备、校园监控系统等配备,都做了统筹规划和合理安排。对校舍改造分步实施,逐步到位。首先是校安工程教学楼重建,校园环境文化建设,接着是综合楼续建工程、综合楼全面装修,最后是教师周转房建设。目前,投资81万元的学校综合楼正在修建。
(三)普及程度
1、入学率。学校执行“服务辖区,就近入学”的原则,辖区内满6周岁的适
2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2、辍学率。采取控辍保学的具体措施,在校生年辍学率为0%。
3、完成率。完成义务教育率为100%。
4、合格率。学生合格率为100%。
5、毕业率。毕业生毕业率为100%。
(四)办学条件
(未完,全文共4143字,当前显示137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