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保证井上下标准化工作同步提高,进一步提升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实现地面标准化动态达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成立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矿
长
党委书记副组长:矿承包集团副职
成
员:各副总及经营管理科长、生活科长、生产管理科长、安全监察科长、党委工作科长、人力资源科长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经营管理科长任办公室主任,下设专职检查小组,负责具体的日常检查工作(特殊情况人员不足时由矿考核办抽人协助)。
第二条地面标准化检查规定
(一)检查小组负责对地面单位的安全管理、绩效考核、文明卫生及绿化、精细化管理、设备管理、劳动纪律、综合治理、节能、矿职工不规范行为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二)检查小组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必须到现场、办公室认真检查,不能出现走马观花式只走过场,更不能应付。
(三)矿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严格执行“公正、严细、无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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