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院工作规则
附件5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院工作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及《关于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一章学院治理结构
第一条学院(含系、部、所,下同)为学校的二级管理组织,在学校统一领导和政策指导下,履行本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职能,在学校规定和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并对学校负责。
第二条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集体决策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主任、所长,下同)在党政联席会集体决策下,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学院党委(含党总支,下同)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对行政工作发挥保证和监督作用,支持院长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议、教授委员会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含教职工大会,下同)四项基本会议制度。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集体领导和决策的最高机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通过会议形式,集体对学院重大事项、重大改革发展和行政事务进行决策。
学院党委会议是学院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工
作领导机构。党委委员通过会议形式,集体对学院党委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研究讨论,作出决定或提出由党政联席会议决策的意见建议。
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是学院教授治学和专家学者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教授委员会委员通过会议形式,负责学院学术事项的审议决策、重大改革和建设发展的咨询。
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教职工代表通过会议形式,集体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和评议监督。
第二章学院行政、党委主要工作职责
第四条学院行政主要职责。
(一)与学院党委共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决定、决议。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发展规划、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教学科研改革措施、办学资源配臵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臵方案,选配内部学术组织机构的负责人。配合学院党委做好科级干部选任方案制定、考察、酝酿等工作。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规划,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争创一流学科。
(五)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人才发展规划、人才政策、人才工程计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六)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财务规划、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执行,管理和保护国有资产。
(七)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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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突出办学特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争取社会力量对学院建设的支持。
(八)负责学院职工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聘任与解聘教职员工的意见,组织开展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及评优、奖惩工作。
(九)配合学院党委抓好干部教育管理、学生教育管理、招生就业、稳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十)学校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院长是学院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在党政联席会议决策下,负责学院行政职责范围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负责协调行政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政联席会议决策贯彻落实情况。副院长按照职责分工和院长授权,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第六条学院党委主要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学院的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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