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加)1.6北仑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江山市基层防汛防台体系长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防汛防台能力,巩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在防汛防台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关于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09〕131号),《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浙防指〔2009〕39号),《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09〕131号)精神,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着力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防汛安全保障.
目标要求:以"继续强化办事机构能力,落实网格人员责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预警应急效率,推进"乡镇(街道),村,和有防汛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巩固"组织健全,责任落实,预案实用,预警及时,响应迅速,全民参与,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立健全基层防汛防台体系长效管理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台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二,实施范围和实施对象
防汛防台体系长效管理实施范围为全市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以及有防汛任务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基层);管理实施对象是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以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水库山塘,堤防海塘,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危房,公路危险区,船只,避灾安置场所等责任区为网格,建立起来的防汛防台组织责任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安全避险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等五大非工程措施.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动态管理","运行保障","宣传培训","督查考核"等机制,努力实现"组织健全,责任落实,预案实用,预警及时,响应迅速,全民参与,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运行目标,不断提升基层防汛组织开展"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的实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洪涝台灾害损失.
(一)明确防汛职责.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重要企事业单位要在每年4月15日前将防汛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更新完善到位,装订成册,公开公布;要在汛前,汛中,汛后以及台风期间,实地检查水库,山塘,堤防等防汛重点部位和设施2次以上,并负责将防洪安全存在的问题行文上报市防指;度汛措施及时督促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各种工程安全隐患,尤其是对省,市防指督办的项目,要按要求及时落实到位;及时修复水毁工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每个设施和每个环节的岗位工作制度都要在汛前修订,完善到位,并根据岗位职责对应上墙公开.各级防汛办公室在4月15日-10月15日期间要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并保障24小时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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