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试验室-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水沙科学与水利水电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促进水沙科学与水电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及学术交流,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国际和国内合作,鼓励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科技人员前来利用水沙科学与水电工程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和设备条件,开展前沿性或解决重大技术问题的研究,特设立开放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1、资助范围
本实验室从水沙科学与水电工程领域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以水利科学为基础,瞄准学科前沿和原始创新以及高新技术应用,注重应用基础研究与新兴边缘学科交叉融合,致力于开展①水文水资源科学与管理;②水沙科学与水环境;③岩土力学与工程;④高坝与水电站工程;⑤水力机械动力学与工程等方向的研究。实验室每年公布一次《水沙科学与水电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对资助的具体范围予以明确规定。
2、资助对象
具备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实验室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到本实验室来利用已有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同时,也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由实验室主任批准,邀请有专长的国内外学者参加本实验室已获批准课题的研究工作。
二、开放课题的申请
1、实验室接受具备下列条件的申请:
(1)符合《指南》资助范围的研究;
(2)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的研究课题;
(3)申请者与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有基本的研究条件;
(4)经费预算实事求是。
2、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基金课题的研究年限一般为二年,不得超过3年。研究工作开始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
4、基金资助强度一般为7~10万元,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浮动,由学术委员会和实验室主任审议决定。
5、基金课题的申请时间为每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以邮戳为凭),逾期的不予受理。
6、申请者和课题组主要成员承担在研和申请的基金课题数一共不得超过两项。
三、开放课题的审批与立项
1、实验室学术带头人负责开放课题的初审,有以下情况之一可建议不予资助:
(未完,全文共3074字,当前显示99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