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竣工验收前置资料
山西省煤矿竣工前置验收程序
根据《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关于创优发展环境精简竣工验收程序的实施办法》和2012年12月19日省煤炭工业厅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煤矿竣工前置验收相关工作,制定以下验收程序:
一、验收内容
1、项目工程质量认证
2、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3、从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验收
4、通风与瓦斯抽采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验收
二、牵头部门
山西省煤炭厅劳动用工管理处
三、验收分组
各专业组验收专家根据项目规模和内容按规定抽调,每组除验收专家外的工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轻车简从,统一安排车辆。
1、项目工程质量认证专业组
由省煤炭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抽调有关工程技术专家参加。
2、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专业组
由厅劳动用工管理处牵头,厅煤矿职业病防治中心参与,视建设规模按规定抽调相应数量的职业卫生技术审查专家参加。
3、从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验收专业组
由厅劳动用工管理处牵头,厅人事处、职业教育培训处、省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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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会、省煤炭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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