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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品质量与安全监测的法律问题思考

新疆电大开放教育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论文

姓名___学号_____

专业___汉语言文学____学校____电大____

课程论文题目_____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思考___

成绩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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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思考

摘要。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物质条件。食品安全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2003年4月16日,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迈入了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新阶段。这表明了我国政府与时俱进、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然而,有关食品安全的负面消息依然不断,阜阳劣质奶粉、重庆火锅石蜡底料、太仓劣质肉松、山东“掺肥”龙口粉丝、“苏丹红一号”风波、三鹿毒奶粉事件等等令人触目惊心。这也充分表露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体系不够完整、内容不够全面、职责不够清晰、法律责任规定不严等。尽早尽快出台一部符合国情和颇具操作性的《食品安全法》,从法律制度上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问题,这将是党和政府关注和改善民主、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食品安全问题;法制建立健全、借鉴先进理念

从2005年“苏丹红”事件到2008年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再到2011年的染色馒头等等。近几年接二连三爆出社会食品安全问题。让我们不禁发出21世纪我们能吃什么的冷幽默。民以食为天,国家的食品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关系到每个食品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社会的稳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试想一个国家连自己公民的食品安全都不能保障,那么它的职能如何实现。它又怎能代表公民的利益、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可持续化发展呢。在面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挑战,我们不得不追问和反思我国的食品安全的法律保障。虽然我们从事的是教育工作,作为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生美好心灵的塑造者,就要真正承担起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下面是几点浅见。

一、食品安全问题在我国目前的主要表现

据国家有关部门对水果、大米、婴幼儿配方乳粉、水产品、饮料、蔬菜、鲜肉、发酵性豆制品、膨化食品、葡萄酒等10种关乎百姓日常生活的食品进行检测中发现,不合格率接近10%。导致食品不合格的因素很多,有些因素直接威胁到我国的食品安全。

1.食品添加剂不符合标准规定。发酵性食品违规添加防腐剂苯甲酸的情况较多,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防止产品变质,延长产品的变质期,不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导致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也有的企业由于采购的原料中含有防腐剂,造成产品防腐剂含量不符合标准。

2.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少数奶粉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掺入大量的代用品,经过极为简单的加工、调味、膨化等工艺过程配制而成,有些甚至根本没有牛奶成分,蛋白质含量严重不足,低于3%,实质上已不是奶粉,危害极大,以致出现“大头娃娃”怪相。更有甚者,为了提高牛奶中蛋白质含量值,大量添加能致人死亡的三聚氰安等化工原料。

3.卫生指标不合格。在有些食品中,绝大多数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合格,严重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健康。食品制作工艺不严谨,原料处理不规范,外包装不严密均有可能造成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超标。

4.包装类食品标签不规范。一些食品标志不清、不齐,包装外观比较粗糙,食品标志上配料表标注不全,食品没有标注食品名称、厂名、厂址,没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食品添加了防腐剂,但在标志中没有注明。这些情况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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