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信息所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实施细则1
简阳市壮溪乡卫生院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
为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以及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成都军区联勤部卫生部、武警四川省总队后勤部、四川省爱卫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卫办发[2009]445号文件精神,按照简阳市卫生局、简阳市爱卫办《关于开展2010年简阳市医疗卫生系统禁烟工作的通知》(简卫发[2010]50号文件要求,为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创建单位无烟环境。
(二)全体职工不吸烟并参与社会控烟工作。
(三)2011年8月30日前,实现全体职工不吸烟,2011年底经市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报省级控制吸烟协会审批为“无烟单位”。
二、实施步骤
(一)建立健全控烟组织,完善组织管理。
1、2011年4月通过召开单位控烟工作会议,调整成立本院控烟领导小组,由院长刘玲担任组长,相关科室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控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院控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评估办法;协调各科室开展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落实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2、明确办公室负责控烟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控烟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管理,并负责控烟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员及巡查员协助负责控烟工作的宣传工作;负责日常公共场所内吸烟人员的巡查劝阻工作;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工作。
3、各科室实行科室负责制,各科室控烟成员负责制定本科室控烟管理制度,根据工作计划开展控烟管理工作。
4、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1)设立控烟监督员(由本院控烟领导小组成员和科室控烟成员组成),负责指导和监督控烟工作。
(2)设立控烟巡查员(由医院控烟成员、职工组成),负责加强巡视和规劝。
(二)进行基线调查。
1、培训调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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