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
【发布单位】
河南省
【发布文号】
豫政办〔2006〕43号【发布日期】
2006-06-13【生效日期】
2006-06-13【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河南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06〕4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省政府派出6个督查组于5月15日至18日对全省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总体进展情况
各省辖市政府对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高度重视,组织有力,措施过硬,确保了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部分省辖市还自加压力,对本市所有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扩大了环境综合整治的范围。全省应关闭取缔的重污染企业(生产线)共1157家(条),已关闭取缔648家(条),占应关闭取缔任务的56%;2029家限期或停产治理企业中,561家企业已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占限期或停产治理企业的27.6%;应建设、改造的61座污水处理厂中已有33家开工建设。
(二)省重点流域区域目标完成情况
1.沙颍河等6个重点流域。应关闭的30家企业已全部关闭到位;25家停产治理的企业已全部停产到位;123家深度治理的企业已完成35家;应开工建设的61家城镇污水处理厂中已有33家开工建设。
2.新密、巩义2个耐火材料群区。应关闭的186家企业已全部关闭到位;765家限期治理企业已完成任务的有131家,正在施工的有349家,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将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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