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煤炭运销协会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
xxxxxxxxxxx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及《xxxxxxxxx协会章程》的规定,为保证行业协会履行职责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所有会员。第三条本协会会员向协会缴纳会费的基本原则是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第四条本协会会议缴纳会费的标准为一年度:
1、副理事长单位:30000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年
3、理事单位: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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