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06-09-06【生效日期】
2006-09-06【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有机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陕西、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有机认证机构:
根据国家认监委2006年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安排(国认办[2006]7号),国家认监委决定在近期组织开展针对有机产品的食品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是进一步规范有机认证市场,净化市场环境,治理和打击假冒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2006年度全国有机认证数据库,准确掌握我国有机认证活动,供有关各方查询提供免费服务;同时也为做好中国有机法规、标准与欧盟有机法规和标准的比较,争取通过欧盟委员会的检查和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为做好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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