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工程安全实施细则
为加强道路、桥梁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以人为本”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及周边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工程建设科学、快速、健康的发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国家法规条文的规定,制定如下要求:
一、建立合理的安全保障机制和制度。
1、各道路、桥涵项目部必须建立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项目部应当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消防保卫等制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专业安全员。每个项目的专业安全员不得少于1名。
3、实行安全目标管理。项目部有控制伤亡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安全达标目标以及具体的实施措施。
4、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应经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批准,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才能实施。重大重要工程(如爆破、强夯等)施工方案必须报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才能实施。
5、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资料齐全,交底与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完备。
6、各项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安全会议都有详细的原始记录(包括:整改和复查记录);并且有检查人员与被检查人员或被检查班组负责人的签字记录。
7、工程项目应按规定制订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加强参建人员的安全教育各桥涵、道路项目部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每周不少于2次。安全教育应从做到以下方面:
1、安全思想教育。学习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及政策;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团结协作风格、职业道德教育。
2、安全知识教育。学习施工生产一般流程;工种、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一般注意事项;企业内外典型事故安全简介与分析。
3、安全技术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4、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法律上的有关条文等,摘要介绍典型案例。
5、安全纪律教育。学习安全规章制度、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等。
三、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
1、安全检查形式
每星期五下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平时由安全员等不定期进行检查。
2、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机械设备、查安全措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防护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
3、安全检查方法
采用检查表法,即通过事先拟定的安全检查明细表或清单,列出施工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做安全检查,一般检查表中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支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起重吊装设备等检查项目,由检查人亲临现场,查看、测试、化验、分析,逐项检查。坚持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整改,不整改不能继续施工。
四、封闭施工
桥涵工程尽量全部封闭,道路工程部分封闭施工。
1、凡全路段禁止车辆通行的道路施工,应在道路两侧连续设置围栏或警示线,实行全封闭施工。
2、凡半幅道路禁止车辆通行的道路施工,应在半幅道路边连续设置围栏;路幅中间连续设置隔离带,隔离带应牢固、有安全警示标记和红色警示灯,禁止非施工车辆和行人进人施工路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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