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县民政局共有干部职工95人,已婚育龄妇女38人(其中零孩6人,一孩29人,二孩3人),已婚育龄妇女采取节育措施31人(其中结扎1人,上环30人),综合措施节育率为100%。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局的支持指导下,我局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市、县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全面构建繁荣文明和谐幸福的现代城市新区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努力促进我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较好地完成了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未到节育时间,重点对象三查率100%。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确保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
一年来,局领导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把计生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计生工作领导机构,配备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合同,并以高民发【2013】26号文件对局系统计生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加强计生工作,真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管理人员具体抓、齐抓共管的计生工作新格局。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们从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努力寻求民政工作与计生工作的切入点,扎实有效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一)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我们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定下发了《xx县民政局2013年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目标责任,并同有关科室签订了目标责任合同,为全体干部职工建立了个人生育档案,对没有完成任务的科室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彻底杜绝了干部职工超怀、超生现象。
(二)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把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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